在南宁公积金用于装修到底可不可以取
- 作者: 朱幸川
- 来源: 投稿
- 2024-11-11
1、在南宁公积金用于装修到底可不可以取
可以。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南府办发〔2023〕17号),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装修提取。
提取条件:提取人及配偶名下在南宁市无住房。
购买(含新建、二手房)南宁市范围内住房,且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装修费用已实际支付,且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
提取流程:1. 准备好装修发票、水电费发票、不动产权证等材料。
2. 携带材料到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或自助终端办理提取。
3. 提供银行卡信息,公积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银行卡。
注意事项:每次装修提取金额不超过5万元。
装修费用必须实际发生,且装修面积不能超过不动产权证记载的面积。
提取后须在提取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装修完毕证明(如水电费发票等)。
2、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装修可以提取多少钱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装修可提取的金额与以下因素相关:
职工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账户余额。
提取面积:提取金额按照每平方米180元计算,且提取面积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或产权证载明的实际建筑面积。
购房合同: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产权证:需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已取得产权证的)。
提取装修公积金的具体金额计算公式为:
提取金额 = 每平方米提取额(180元)× 提取面积
示例:
职工账户余额:50000元
购房合同面积:100平方米
已取得产权证提取装修公积金的金额为:
180元(每平方米提取额)× 100平方米(提取面积)= 18000元
因此,该职工可提取装修公积金18000元。
注意: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装修的期限为取得产权证之日起1年内。
提取装修公积金需要在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3、南宁市装修可以取公积金出来用吗
可以。根据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
购买、建造、翻建、扩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租金支付(在南宁市租赁房屋居住的职工)
装修自住住房(符合一定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
提取人及配偶在南宁市无自有住房
提取人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首套自住住房已通过验收,且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
提取人家庭收入低于南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收入限额
具体提取程序和材料要求,请咨询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南宁公积金装修贷款怎么申请
南宁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流程
1. 申请条件南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且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
拥有南宁市范围内合法房产(商品房、二手房)
个人信用良好,无逾期欠款记录
装修合同总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
2. 材料准备公积金还款账号证明
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购房合同或房产抵押合同
装修合同预算清单
收入证明
3. 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
登录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点击“个人业务”>“个人贷款”>“装修贷款”
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2)线下申请前往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银行网点
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
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资料
4. 审核放款银行审核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金额直接拨付至指定装修账户
5. 还款管理贷款期限一般为15年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
月度还款额自动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
温馨提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办理贷款前,请详细了解贷款政策和还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