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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宁公积金用于装修到底可不可以取

  • 作者: 朱幸川
  • 来源: 投稿
  • 2024-11-11


1、在南宁公积金用于装修到底可不可以取

可以。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南府办发〔2023〕17号),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装修提取。

提取条件:

提取人及配偶名下在南宁市无住房。

购买(含新建、二手房)南宁市范围内住房,且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装修费用已实际支付,且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

提取流程:

1. 准备好装修发票、水电费发票、不动产权证等材料。

2. 携带材料到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或自助终端办理提取。

3. 提供银行卡信息,公积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银行卡。

注意事项:

每次装修提取金额不超过5万元。

装修费用必须实际发生,且装修面积不能超过不动产权证记载的面积。

提取后须在提取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装修完毕证明(如水电费发票等)。

2、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装修可以提取多少钱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装修可提取的金额与以下因素相关:

职工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账户余额。

提取面积:提取金额按照每平方米180元计算,且提取面积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或产权证载明的实际建筑面积。

购房合同: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产权证:需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已取得产权证的)。

提取装修公积金的具体金额计算公式为:

提取金额 = 每平方米提取额(180元)× 提取面积


示例:

职工账户余额:50000元

购房合同面积:100平方米

已取得产权证

提取装修公积金的金额为:

180元(每平方米提取额)× 100平方米(提取面积)= 18000元

因此,该职工可提取装修公积金18000元。

注意: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装修的期限为取得产权证之日起1年内。

提取装修公积金需要在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3、南宁市装修可以取公积金出来用吗

可以。

根据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

购买、建造、翻建、扩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租金支付(在南宁市租赁房屋居住的职工)

装修自住住房(符合一定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

提取人及配偶在南宁市无自有住房

提取人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首套自住住房已通过验收,且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

提取人家庭收入低于南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收入限额

具体提取程序和材料要求,请咨询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南宁公积金装修贷款怎么申请

南宁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流程

1. 申请条件

南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且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

拥有南宁市范围内合法房产(商品房、二手房)

个人信用良好,无逾期欠款记录

装修合同总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

2. 材料准备

公积金还款账号证明

户口簿、身份证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购房合同或房产抵押合同

装修合同
预算清单
收入证明
3. 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

登录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点击“个人业务”>“个人贷款”>“装修贷款”

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2)线下申请

前往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银行网点

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

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资料

4. 审核放款

银行审核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金额直接拨付至指定装修账户

5. 还款管理

贷款期限一般为15年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

月度还款额自动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

温馨提示:

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办理贷款前,请详细了解贷款政策和还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