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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行政级别一共多少级(老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对照表)

  • 作者: 朱清妤
  • 来源: 投稿
  • 2024-04-27


1、以前行政级别一共多少级

以前行政级别一共多少级

行政级别是公务员职位的等级划分,反映职位的职责、权力、待遇等方面情况。根据我国以往的规定,行政级别共分为:

1.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最高级别,负责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

2.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高一级,负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3.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次高一级,协助中共中央政治局处理日常工作。

4. 国务院总理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行政首长,负责国家行政事务。

5. 国务院副总理

次于国务院总理,协助总理处理行政事务。

6. 国务院委员(部长级)

负责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工作。

7. 司法部部长、外交部部长等副 部级领导

负责司法、外交等领域的工作。

8. 省级党委书记、省级人民政府省长

省级一把手,负责本省的党政事务。

9. 副省级领导(副省长、副省级市市长等)

次于省级领导,协助省级领导处理政务。

10. 厅级领导(厅长、局长等)

省级以下各部门的负责人。

11. 县级领导(县长、区长等)

县级一把手,负责本县(区)的政务。

12. 副县级领导(副县长、副区长等)

次于县级领导,协助县级领导处理政务。

13. 乡镇领导(乡长、镇长等)

乡镇一级负责人,负责本乡镇的政务。

14. 副乡镇领导(副乡长、副镇长等)

次于乡镇领导,协助乡镇领导处理政务。

2、老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对照表

老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对照表

在我国行政机关的管理体系中,曾存在着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的划分。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国家对原有的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进行了调整,出台了新的对照表。

一、行政级别与职务级别的概念

行政级别:反映公务员在行政管理体系中的相对地位和权力大小,由法律或规章确定。

职务级别:反映公务员所担任职务的职责权限和工作难度,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老行政级别与职务级别对照表

根据原有的规定,行政级别分为1至33级,职务级别分为1至17级。现将老行政级别与职务级别进行对照如下:

| 行政级别 | 对应职务级别 |

|---|---|

| 1级 | 1级 |

| 2级 | 2级 |

| 3级 | 3级 |

| 4级 | 4级 |

| 5级 | 5级 |

| 6级 | 6级 |

| 7级 | 7级 |

| 8级 | 8级 |

| 9级 | 9级 |

| 10级 | 10级 |

| 11级 | 11级 |

| 12级 | 12级 |

| 13级 | 13级 |

| 14级 | 14级 |

| 15级 | 15级 |

| 16级 | 16级 |

| 17级 | 17级 |

| 18级 | 副厅级 |

| 19级 | 正厅级 |

| 20级 | 副部级 |

| 21级 | 正部级 |

| 22级至33级 | 副国级、正国级 |

三、调整后的情况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中取消了行政级别的设置,仅保留了职务级别的划分。现行的职务级别共设20级,分别对应不同的管理岗位和职责权限。

四、意义

老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对照表的调整,有利于理顺行政管理体制,规范公务员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公务员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

3、以前行政级别一共多少级了

行政级别等级制

1. 历史沿革

我国行政级别等级制起源于1955年的《工资改革条例》,正式确立了行政级别的制度。

2. 级别划分

初期(1955-1988):分为24级,其中1级至14级为正职级,15级至24级为副职级。

改革后(1988-2020):精简为34级,其中1级至22级为正职级,23级至34级为副职级。

3. 正职级别

1-7级:县(市)级以下

8-11级:县(市)级

12-14级:地(市)级

15-18级:省(部)级

19-22级:副国级

4. 副职级别

23-27级:县(市)级以下

28-31级:县(市)级

32-34级:地(市)级

5. 取消级别制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取消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