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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装修必须要留检修口吗

  • 作者: 郭泽谦
  • 来源: 投稿
  • 2024-11-26


1、法律明确规定装修必须要留检修口吗

是的,法律明确规定装修必须要留检修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以及其他设备管道和线路的维护、保养、检查、改造和更换所需的检修口、维修门等,应当预留并设置。”

因此,装修时必须留出检修口,以方便日后设备管道和线路的维修和维护。

2、业主装修未留检修口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八条: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承包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书、竣工图、竣工结算书、竣工报告表和其它有关资料。

第四十九条:竣工验收应当由工程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管理单位共同参加,并邀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 )

第4.7.1条:隐蔽工程和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留设注明管道走向、管径、深度位置等情况的竣工图。

第4.7.2条:管线暗敷时,应设必要的检修口,并注明其位置和尺寸。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六)隐蔽工程和设备装置的验收记录

具体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业主在装修时不留检修口的行为违反了以下要求:

《建筑法》中有关提交竣工文件的规定,因为竣工文件中应当包含竣工图,而竣工图应当注明管道走向和检修口的位置。

《施工验收规范》中有关隐蔽工程验收后应当留设检修口的规定。

《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含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规定。

因此,业主在装修时未留检修口违反了相关规定,可能会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也可能会给日后的维护带来困难。

3、有没有规定必须要留检修口

是的,根据国家规范,以下情况必须留设检修口: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

管道直径为 DN200 及以上的不锈钢和铜管明露敷设时。

管道直径为 DN150 及以上的不锈钢和铜管暗埋敷设时。

直径为 DN50 及以上的各种材质管道穿墙时。

管道穿越楼板敷设时。

管道转弯或改变走向时。

管道末端的阀门或设备需要检修时。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

穿越墙体、楼板的镀锌钢管管道的外露部位。

暗装塑料管管道有转弯、接头或分支管时。

管道穿越变形缝时。

建筑给排水设计手册

管径为 DN32 及以上的热水管道、蒸汽管道及冷冻水管道均应设置检修口。

具体检修口的尺寸和位置要求请参考相关规范和标准。

4、装修时检查口一定要预留吗

是的,装修时检查口一定要预留。

原因:

维修检修方便:检查口可以提供额外的通道,便于检修水管、电线、燃气管道等隐藏工程,避免撬墙或拆除装修的麻烦。

渗漏处理及时:如果管道出现渗漏,检查口可以帮助快速定位漏点,及时进行维修,防止渗漏造成的更大损失。

更换配件方便:有些配件需要定期更换,如水龙头阀芯、浴缸龙头等,检查口的存在可以让更换过程更加便捷。

防潮防霉:检查口可以起到一定的防潮防霉作用,尤其是在浴室和厨房等潮湿区域,有助于保护隐藏工程不受潮湿侵蚀。

预留的位置和尺寸:

检查口通常预留在大便器、洗手盆、洗衣机等水管、电线较密集的位置,尺寸一般为15cm20cm或20cm30cm。

注意事项:

检查口应采用防水材料,如瓷砖或石膏板,并使用防水胶密封。

检查口应设置在易于检修的位置,避免被家具或其他物品遮挡。

检查口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整性,必要时进行清理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