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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享有哪些人格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哪三项基本权利)

  • 作者: 马珂芋
  • 来源: 投稿
  • 2024-04-13


1、法人享有哪些人格权利

法人人格权利

法人作为一种法律拟制的人格,享有与自然人相似的权利。法人人格权利是法人依法享有的、能够独立行使其职能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1. 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对外签订合同,并以法人名义承担责任。

2. 管理法人事务,决定法人的经营范围、投资事项和组织机构的设置。

3. 任命、解聘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4. 分配法人的利润,决定法人的财务收支。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1. 对法人行使职权时的过错承担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 对法人财务管理不善或违法经营行为承担责任。

3. 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理人的权利

1. 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对外签订合同,并以法人名义承担责任。

2. 代表法人参加诉讼活动。

3. 代理法人行使其他法律或章程赋予的职权。

法定代理人的责任

1. 对法人行使代理权时的过错承担责任。

2. 未经法人同意超权限行使代理权的,对法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法人人格权利

除了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外,法人还享有以下人格权利:

1. 持有财产权,包括拥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财产的权利。

2.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承担合同债务、侵权赔偿责任和返还无因得利。

3. 享有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4. 参加诉讼活动,以法人的名义提起诉讼或应诉。

5. 依法享受国家提供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

法人人格权利是法人独立行使职能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这些权利的明确规定和有效保护,有助于促进法人的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哪三项基本权利

法人的人格权

法人是法律赋予权利和义务的抽象实体。法人人格权是赋予法人资格的法律地位,它享有与自然人相类似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法人合法权益。

法人人格权基本权利

法人人格权包括三项基本权利:

1. 名称权

法人具有选择和使用名称的权利。法人名称应当合法、不与其他法人重复,并能体现法人性质和业务范围。

2. 住所权

法人拥有确定其住所地的权利。法人住所地是法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所在地,通常以其主要办事处的所在地为准。

3. 诉讼权

法人具有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和应诉的权利。法人可以作为原告或被告参与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法人可以享有下列哪种人格权

法人人格权

法人作为法律上的主体,同样享有一定的人格权,包括:

1. 名称权

法人享有使用其固有名称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法人的名称权。

2. 商标权

法人享有对其商标的专有使用权。他人未经法人许可,不得使用其商标。

3. 字号权

法人享有对其字号的专有使用权。他人未经法人许可,不得使用相同或相近的字号。

4. 荣誉权

法人享有维护其荣誉的权利。他人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损害法人的声誉。

5. 肖像权

法人享有使用其自身标识或标志的权利。他人未经法人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法人的肖像。

6. 姓名变更权

法人有权依法变更其名称。但变更名称后,不得影响其原有权利义务的承担。

7. 住所权

法人享有在指定地址设立住所并进行业务活动的权利。他人在未经法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其住所。

8. 诉讼权

法人享有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和应诉的权利。他人对法人侵权或违约,法人有权依法主张权利。

9. 其他合法人格权

法人还享有其他法律规定的合法人格权,如依法申请行政许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