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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对于装修是否有相关补助政策呢

  • 作者: 张茉荀
  • 来源: 投稿
  • 2024-12-28


1、长春市对于装修是否有相关补助政策呢

长春市装修补助政策

政策名称:长春市老旧住宅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

长春市城镇家庭所有权人(含共有权人);

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使用年限20年以上;

申请人近3年内未取得过老旧住宅改造补助资金且产权清晰、无抵押等限制;

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低于规定标准(2022年为12万元)。

补助标准:

按改造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00元,单户补助最高额度为12000元;

实际装修费用高于改造面积每平方米150元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业主自筹;

对于改造内容中单独列出改造设计费用的,实际设计费用按1000元/户予以补助。

申请材料:
申请表

申请人工会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

住宅所有权证明(房产本复印件或权证复印件)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报价书

设计合同(改造内容包含设计费用的)

其他符合要求的材料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材料;

居委会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

街道办事处组织复核并审核上报;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补助名单;

区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

注意事项:

补助资金用于老旧住宅改造的材料、人工及设计等费用;

申请人应在改造完成6个月内提交验收资料,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人工会卡;

申请人不得擅自改变原有改造内容或使用补助资金用于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