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宿舍对于装修有哪些规定呢
- 作者: 郭橙美
- 来源: 投稿
- 2024-12-31
1、吉林司法宿舍对于装修有哪些规定呢
吉林省司法厅总宿舍管理处《司法宿舍管理规定》中关于装修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司法宿舍是国家为司法工作人员提供居住的场所,应当合理使用、维护宿舍完好。
第二章 入住与退出
第八条 职工装修宿舍,须经宿管站同意。
第三章 日常管理第十条 装修材料不得影响宿舍安全,不得损害宿舍结构。
第十五条 职工在装修宿舍前,应当向宿管站提交装修申请书,经宿管站同意后方可装修。
第十六条 装修施工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装修单位进行,并由装修单位出具质量保证书。
第十七条 装修材料不得存放于宿舍内。
第十八条 装修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其他职工的休息。
第十九条 装修后的宿舍应当符合宿舍装修标准,并经宿管站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 职工在退出宿舍时,应当将装修恢复原状,并经宿管站验收合格后方可退房。
附录:司法宿舍装修标准
一、地面1. 客厅、卧室、书房的地面材料不得使用地毯、软木地板等易燃材料。
2. 厨房、卫生间、阳台的地面材料不得使用木地板等吸水材料。
二、墙面1. 客厅、卧室、书房的墙面材料不得使用油漆、墙纸等易燃材料。
2. 厨房、卫生间、阳台的墙面材料不得使用木板、石膏板等吸水材料。
三、顶棚1. 客厅、卧室、书房的顶棚材料不得使用矿棉板、石膏板等吸水材料。
2. 厨房、卫生间、阳台的顶棚材料不得使用木板、油漆等易燃材料。
四、门窗1. 客厅、卧室、书房的门窗应当使用耐火材料。
2. 厨房、卫生间、阳台的门窗应当使用防潮材料。
五、水电1. 装修时不得私自改动水电线路。
2. 水电材料应当使用合格产品。
六、其他1. 装修时不得在宿舍内安装燃气热水器、煤气灶等燃气设备。
2. 装修时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温馨提示:1. 职工装修宿舍时,应当遵守上述规定,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2. 装修施工前,请务必向宿管站咨询相关事项。
3. 装修完成后,请主动联系宿管站验收,以确保装修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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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司法宿舍装修规定:
一、装修权限宿舍内装修需经司法局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违规装修者将被责令拆除装修并处以罚款。
二、装修材料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范,防火等级不低于B1级。
禁止使用具有毒性、异味或放射性物质的材料。
装修材料应在取得相关部门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
三、装修工程装修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公司或个人承担。
装修工程应遵守《吉林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装修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四、装修内容允许进行必要的装饰装修,如刷墙、铺设地板、更换灯具等。
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结构、水电线路、门窗等。
不得在宿舍内安装燃气灶、油烟机等大型燃气器具。
五、消防安全装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装修材料应选择阻燃或不燃材料,降低火灾风险。
应安装烟雾报警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六、后期维护宿舍装修完成后,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宿舍环境整洁美观。
宿舍内不得堆积杂物或进行违禁行为。
七、其他规定宿舍装修完成后,应及时向司法局相关部门报告并验收。
宿舍内装修应与宿舍整体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宿舍其他住户的生活。
因装修原因造成宿舍损坏或人员伤亡的,装修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3、吉林司法宿舍对于装修有哪些规定呢图片
吉林司法宿舍装修规定(图片)
一、基本原则保证安全、质量、外观和谐
节约成本、避免浪费
符合司法机关形象和功能需求
二、装修流程登记备案:向宿舍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始装修
设计方案:由专业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装修设计方案
施工监理:宿舍管理单位负责施工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验收交付:施工完成后,由宿舍管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装修材料墙体:环保乳胶漆或墙纸
地面:防滑地板或瓷砖
吊顶:轻钢龙骨吊顶或集成吊顶
门窗:实木门或塑钢门窗
洁具:品牌陶瓷洁具
家具:符合宿舍功能需求的简易家具
四、装修规范水电线路改装:必须由专业电工或水工操作,确保安全隐患消除
墙面涂刷:乳胶漆或墙纸施工应符合行业标准,表面平整、无色差
地面铺设:地板或瓷砖铺设应平整、防滑,接口处无缝隙
吊顶安装:吊顶应牢固、平整,无明显变形
门窗安装:门窗安装应牢固、密闭,开启灵活
洁具安装:洁具安装应牢固、无漏水,使用方便
五、禁止装修事项破坏原有结构,擅自拆改承重墙、梁柱
安装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等燃气设备
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材料
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事项
罚则违反装修规定者,宿舍管理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或恢复原状,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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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没有相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