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对于药店装修是否有明确规定呢
- 作者: 陈苡朵
- 来源: 投稿
- 2024-11-20
1、药监局对于药店装修是否有明确规定呢
是的,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对于药店装修有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文件和通知中: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 年修订)
第六章,第三节,第十三条:要求药品经营企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和布置,确保符合药品经营质量要求。
《药品经营企业门店形象管理指南》(2019 年)
详细规定了药店装修的具体要求,包括:
外观:标识醒目、风格统一;
门面:宽敞明亮、干净整洁;
室内: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
设备:符合药品储存和展示要求;
照明:充足明亮、无眩光;
通风:良好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关于加强当前药品经营企业门店形象管理的通知》(2022 年)
进一步强调了药店装修的重要性,要求药店经营企业加强门店形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可能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或通知,对药店装修提出更详细的要求。药店经营企业应以国家相关法规和地方管理规定为准,进行门店装修。
2、药监局对于药店装修是否有明确规定呢知乎
知乎上的相关回答:
药监局对药店装修有明确规定
答主:药学汪内容: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 年版)的相关规定,药店装修需满足以下要求:
布局合理:药店应设置营业区域、处方药调剂区域、非处方药销售区域、饮片煎制区域等。
环境整洁:药店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灰尘。墙面、地面应光滑易清洗。
照明充足:药店应配备充足的照明设备,确保处方药调剂区域、药品展示柜等区域光线明亮。
通风良好:药店应保证良好的通风,防止潮湿和异味。
温度湿度控制:药店应控制室内温度和湿度,保持适宜的储存环境。
安全设施:药店应配备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并保持正常运行。
标识明显:药店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药店名称、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标识。
禁止杂物堆放:药店不得在营业区域堆放与药品无关的杂物。
其他相关规定:除了以上基础要求外,药监局还对不同类型的药店提出了额外的装修要求,例如:
二级医疗机构药房:应设置独立的处方药调剂区域,并与其他区域分开。
零售药店:应设置非处方药销售柜台,并与处方药调剂区域分开。
中药饮片店:应设置饮片煎制区域,并配备煎药设备。
建议:在药店装修过程中,建议严格按照药监局的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药店的安全性、合规性。

3、2021年药监局对药店新规定
2021年药监局对药店的新规定
零售药店基本规范加严药店布局和人员资质要求。零售药店不得与食品经营单位同址经营,要求专职药师或执业药师现场驻店负责。
规范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留至少2年。
加强网络购药监管。网上药店必须取得经营资格,并符合相关药品零售管理规定。
中成药管理规范建立中成药名录。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中成药注册管理办法》,对中成药进行分类管理,纳入《中成药注册管理办法》管理的中成药称为中成药名录。
规范中成药生产和流通。中成药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中成药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加强中成药不良反应监测。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及时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中成药不良反应。
其他规定药品追溯系统。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流向可追溯。
电子处方。鼓励药店与医疗机构合作,推广电子处方,减少处方药滥用。
药品质量安全责任。药品经营企业对药品质量安全负有第一责任。
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新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
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药品零售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4、药店重新装修需要申请备案吗
需要。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版),零售药店装修后重新开业,应向原批准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药店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品种等基本信息
装修平面图和装修后的照片
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各项设施和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