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积金用于装修是否可以提取呢
- 作者: 陈然宁
- 来源: 投稿
- 2024-11-28
1、淄博市公积金用于装修是否可以提取呢
可以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住房
职工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办理入住手续
职工用于装修购买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的30%
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职工装修费用实际支出
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职工家庭人均住房公积金余额不低于1万元的,每户不超过2万元
办理流程:1. 准备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装修发票或收据
银行卡账号
2. 提交材料:到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网点提交材料
3. 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并做出审批决定
4. 发放: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会将提取款项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卡
2、重要提醒!淄博公积金提取手续有大变化!
重要提醒!淄博公积金提取手续有大变化!
为规范和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对提取手续作出以下调整:
一、提取范围缩小不再受理以下提取情形:
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
购建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租金补贴二、提取条件优化
以下提取情形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离职结清达到退休年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死亡外地安置
三、提取方式
所有提取均须通过网上申请办理,不再受理现场提取。
四、提取流程1. 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
2. 登录个人账号
3. 选择“提取业务”—“提取申请”
4. 选择提取类型
5. 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6. 等待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转入指定账户
五、生效时间本调整自2023年3月1日起生效。
注意:已提交且尚未审核通过的提取申请不受本调整影响,仍按原规定办理。
请广大职工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手续不全或资料不符影响提取进度。如遇疑问,可拨打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咨询。
3、淄博市公积金用于装修是否可以提取呢现在
淄博市公积金提取用于装修的可行性
根据《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淄博市公积金提取用于装修不可行。
提取公积金的用途淄博市公积金提取仅限于以下用途: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自住住房按揭贷款本息
支付自住住房租金
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子女教育费用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特殊情形
装修费用提取途径如果需要用于装修,可考虑以下途径:
商业银行贷款:向银行申请装修贷款,利息较高,需谨慎评估还款能力。
信用卡分期: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装修费用,利息较低,但每月还款压力较大。
装修公司贷款:部分装修公司提供贷款服务,但利率和手续费较高。
第三方借贷平台:一些第三方借贷平台提供小额贷款或装修贷,但利息和手续费往往更高。
在选择装修费用提取途径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谨慎选择适合的方案。
4、淄博住房公积金租房能提取多少钱
提取金额取决于以下因素:
公积金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
已支付房租金额:提取金额应等于或低于已支付的房租金额。
具体提取方式如下:
1. 按月提取:每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支付房租的 80%。
提取时间为次月 20 日至该月月末。
2. 按季提取:每季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支付房租的 200%。
提取时间为次季 20 日至该季季末。
3. 一次性提取:
只能提取一次,金额不得超过已支付房租的总额。
提取时间为公积金贷款结清或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
提取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租赁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提取公积金需要经过审核,符合条件后才能提取。
提取公积金后,须在提取后 6 个月内用于支付房租。未用于支付房租的,应将提取金额退回公积金账户。
建议在提取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政策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