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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对居民家里装修有管辖权吗

  • 作者: 胡温然
  • 来源: 投稿
  • 2024-12-14


1、住建局对居民家里装修有管辖权吗

2、住建局关于房子装修的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建住房〔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装修源头管控

(一)强化装饰装修材料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装饰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加大对装饰装修材料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装饰装修材料行为。鼓励推广使用绿色环保、低碳节能型的装饰装修材料。

(二)规范装饰装修设计服务。装饰装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资质,并严格遵守设计规范和标准。加强对装饰装修设计方案的审查,确保设计安全合理、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二、强化施工过程监管

(三)落实施工许可管理制度。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范围和要求施工。加强对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审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和材料使用进行全程记录,并及时存档备查。建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便于问题追溯和责任认定。

三、完善竣工验收程序

(五)强化竣工验收管理。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抽查,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

(六)明确验收主体责任。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人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独立于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四、建立维权保障机制

(七)完善投诉受理制度。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遇到质量安全等问题,可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受理投诉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专业鉴定评估。对于涉及质量安全争议的装饰装修工程,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鉴定评估结果作为处理纠纷的依据。

五、加强综合监管

(九)建立联动监管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共同维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秩序。

(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建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进行通报曝光。

六、宣传教育引导

(十一)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装饰装修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正规企业,使用合格材料,确保装修质量和安全。

(十二)倡导绿色健康装修。积极倡导绿色健康装修理念,引导消费者重视室内环境健康,选择无毒、无害、环保的装饰材料和装修工艺。

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3月1日

3、住建局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住建局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装饰装修活动,保障建筑物安全和使用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新建物和既有建筑物的装饰装修活动。

第二章 装饰装修管理

第三条 装饰装修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四条 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

第五条 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审查,并向住建局备案。

第六条 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 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应当向住建局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质量检查;

2. 安全性能检查;

3. 环境保护检查;

4. 其他相关检查。

第八条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住建局应当核发装饰装修合格证。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住建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住建局可以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 对未经审查或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饰装修的,住建局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

第十二条 对擅自改变设计方案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进行装饰装修的,住建局可以责令限期拆除或整改,并处以罚款。

第十三条 对竣工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装饰装修工程,住建局可以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住建局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 责令立即改正;

2. 处以罚款;

3. 责令停止施工;

4. 责令限期拆除或整改;

5. 责令停止使用。

第十五条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住建局有权利不让装修吗

住建局通常没有权利禁止装修,但有责任监管装修活动,以确保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

建筑安全:确保装修不会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或防火安全措施。

环境保护:防止装修过程中产生噪声、灰尘或其他污染。

历史保护:在历史保护区内,限制装修活动,以保护建筑物的历史特征。

在以下情况下,住建局可以不让装修:

违反建筑法规:装修计划不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或无障碍通行等法规。

危害公共安全:装修活动可能会造成危险,如产生过多噪声或灰尘。

损坏历史建筑:在历史保护区内,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装修可能会损坏建筑物的历史价值。

通常情况下,住建局会先通知业主或装修方违规行为,并要求整改。如果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合格,住建局可能会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暂停或禁止装修。